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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两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民族地区开发资金项目公告
根据甘孜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民族地区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甘财预(2021)17号),现将我县下达2021年度民族地区开发资金450万元分配情况如下:
1、乡城县定波乡万绒村高山牦牛养殖项目300万元。
2、乡城县定波乡万绒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50万元。
3、乡城县然乌乡纳木村民族文化活动品牌打造项目100万元。
监督电话:乡城县扶贫开发局0836-5826204
乡城县财政局0836-5826053
意见收集人:张成凯,电子邮箱:403611750@qq.com;
通讯地址:乡城县扶贫开发局
乡城县两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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