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9 | 来源: | 访问量:0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一是筹备“两个十天”。截止2月20日,各主管部门督促企业所有复工人员满足各项施工要求,整理收集复工人员名单、复工前14日生活轨迹表等,形成专项台账报县应急指挥部备案;截止3月1日,各主管部门协助并督促企业配齐配足复工期间疫情防控物资,核查企业疫情应急预案切实可行,督促企业建立复工人员每日动态登记健康档案,做好复工前隔离观察、体温测量管理。 二是签订“责任书”。各主管部门与企业签订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督促企业明确专人专班负责复工人员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堵住疫情输入输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三是出台“十条标准”。严格要求各企业按照“全排查、全封闭、设专岗、测体温、戴口罩、勤消杀、有隔离、优方式、强应急、强管理”的标准,扎实开展复工建设准备,确保3月1日起全县各企业能正常开工建设,战疫和复工“两不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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