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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
2021-05-25 03:17:00
来源:
乡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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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黄进主持召开乡城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副县长申剑明、刘光辉、雷小波、陈文铭、昂勒西、李慧,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空色太机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副主任谢均、县政协副主席沙朵太以及相关列席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纪要如下:

一、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鲜活、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要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明确广大党员干部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目标,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学习《论中国共产党简史》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论中国共产党简史》,进一步了解党所走过的道路、经历的复杂斗争、遇到的艰难曲折、经历的一系列重要事件,筑牢信仰之基,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三、学习《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学习《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党的思想理论,要重视学习和总结历史,要善于借鉴和运用历史经验,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要把《问答》作为重要辅助读物,进一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真经”。

五、学习黄强省长在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治建设,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常态。坚定不移严肃廉政纪律,围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消除廉政风险。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六、学习《甘孜州加快建设涉藏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的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省委涉藏工作部署、以及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找准发展定位、找出问题短板、丰富战略谋划、完善对策措施,确保中央和省州精神在乡城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七、审议《县政协办公室关于解决装修会议室所需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政协办公室提交的《关于解决装修会议室所需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所需经费由县财保障县政协办公室要规范程序用好资金。

八、审议《县政协办公室关于解决“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政协办公室提交的《关于解决“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建设经费由县财保障,县政协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做好“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工作。

九、审议《县文学艺术界和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解决办公用品购置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文学艺术界和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提交的《关于解决办公用品购置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相关经费由县财政解决,县文学艺术界和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配置标准,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做好办公用品购置相关工作。

十、审议《乡城县驻成都办事服务中心关于解决办公场所维修改造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乡城县驻成都办事服务中心提交的《关于解决办公场所维修改造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改造经费由县财政保障,乡城县驻成都办事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办公场所的维修改造工作。

十一、审议《县机关事务服务局关于推进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关事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机关事务服务局提交的《关于推进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关事项的请示》。会议要求,县机关事务服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关工作

十二、审议《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解决应急物资采购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的《关于解决应急物资采购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相关经费由县财政解决,发展和改革局要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完善救灾物资采购,做好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回收等工作。

十三、审议《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关于解决编制康南乡城县农产品加工集中发展园区污水处理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资金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提交的《关于解决编制康南乡城县农产品加工集中发展园区污水处理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资金的请示》。会议要求,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与县财政局沟通,相关经费从存量资金解决。

十四、审议《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关于解决康南乡城县农产品加工集中发展园区污水处理站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环保应急预案编制资金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提交的《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关于解决康南乡城县农产品加工集中发展园区污水处理站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环保应急预案编制资金的请示》,会议要求,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与县财政局对接沟通,相关经费从存量资金中解决。

十五、审议《县公安局关于拨付标准地址编制采集和门楼牌制作安装费用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公安局提交的《关于拨付标准地址编制采集和门楼牌制作安装费用的请示》。会议要求,县公安局与县财政局沟通,相关费用从收回的存量资金保障。

十六、审议《县财政局关于解决原集中办事大厅改造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解决原集中办事大厅改造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由县财政保障经费,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办公场所改造,并有效利用。

十七、审议《县财政局关于解决财政核心业务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前期上线基础阶段技术服务采购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解决财政核心业务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前期上线基础阶段技术服务采购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由县财政保障经费,财政局要严格按照采购相关程序配置软硬件,认真落实上级相关要求,完成财政核心业务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

十八、审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关于新增及更换出租汽车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提交的《关于新增及更换出租汽车的请示》。会议要求,国有投资发展集团要按照会上议定事项,细化方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合理定价。同时加强对现有出租汽车的规范管理。

十九、审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关于启动运营乡城县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项目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提交的《关于启动运营乡城县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项目的请示》。会议要求,一是国有投资发展集团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接,做好县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项目启动相关工作。二是由生态环境转移支付资金中保障运营经费。

二十、审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关于启动乡城县定波乡产业和文化一体化建设项目的请示》

会议审议听取了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提交的《关于启动乡城县定波乡产业和文化一体化建设项目的请示》。会议要求,国有投资发展集团会后再次调研形成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再议。

二十一、审议《乡城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相关事宜》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交通运输局提交的《乡城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相关事宜》。会议要求,一是要县交通运输局严格认真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二是要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会上议定事项进一步细化方案。三是相关经费由县财政予以解决。

二十二、议《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关于解决土地确权、清偿历史欠款、乡村产业及物资采购等资金的请示 》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提交的《关于解决土地确权、清偿历史欠款、乡村产业及物资采购等资金的请示 》。会议要求,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要与县财政局、审计局对接沟通,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土地确权、清偿历史欠款、乡村产业及物资采购,相关经费从存量资金中解决。

二十三、审议《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关于将阿央仲村至登仲村环村路移交县住建局管理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提交的《关于将阿央仲村至登仲村环村路移交县住建局管理的请示》。会议要求,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与住建局积极沟通对接,做好将阿央仲村至登仲村环村路移交县住建局管理工作。

二十四、审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第二办公区电力线路改造缺口资金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第二办公区电力线路改造缺口资金的请示》。会议要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认真按照相关程序,相关缺口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二十五、审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乡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处置的请示》

会议审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的《关于解决乡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处置的请示》。会议要求,县住建局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向主管单位申报资产处置,做好账务处理。

二十六、审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乡城县入城大道建筑风貌改造项目资金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的《关于解决乡城县入城大道建筑风貌改造项目资金的请示》。会议要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认真按照相关程序,相关改造项目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二十七、审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蓝莓酒店公共用地围墙项目资金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的《关于解决蓝莓酒店公共用地围墙项目资金的请示》。会议要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会上议定事项做好相关协商沟通工作,相关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二十八、审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教师干部周转房租金用于附属设施建设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的关于调整教师干部周转房租金用于附属设施建设的请示》。会议要求,干部周转房租金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周转房租金收入预算安排用于其维修维护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县教体局沟通对接,做好干部周转房附属设施建设和资金统筹工作。

二十九、审议《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归还财政垫付资金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生态环境局提交的《关于归还财政垫付资金的请示》。会议要求,县生态环境局要与财政审计部门沟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乡城县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归还原环保局和原环林局两项财政垫付资金相关工作。

三十、审议 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解决乡城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附属工程堡坎建设缺口资金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生态环境局提交的《关于解决乡城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附属工程堡坎建设缺口资金的请示》。会议要求,县生态环境局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附属工程堡坎建设,县财政解决相应缺口资金。

三十一、审议《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解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前期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生态环境局提交的《关于解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前期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县生态环境局要与县扶贫移民局对接,相关费用在项目结余资金中予以解决。

三十二、审议《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拨付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阶段结算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关于拨付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阶段结算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相关经费由县财政予以解决。

三十三、审议《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关于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经费由县财政予以解决。

三十四、审议《县审计局关于解决财务审计调查费用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审计局提交的《关于解决财务审计调查费用的请示》。会议要求,县审计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财务审计调查工作,相关经费由县财政予以解决。

三十五、审议《县审计局关于解决项目审计调查费用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审计局提交的《关于解决项目审计调查费用的请示》。会议要求,县审计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项目审计调查工作,相关经费由县财政予以解决。

三十六、审议《乡城县2021年审计计划草案》

会议审议了县审计局提交的《乡城县2021年审计计划草案》。会议要求,县审计局要认真落实好上级的相关要求,并结合乡城实际进一步细化计划。

三十七、审议《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解决执法服装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县应急管理局提交的《关于解决执法服装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县应急管理局要严格按照会上议定事项,按照执法编制人员情况采购,统筹用好财政预算资金。

三十八、审议《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乡城县城镇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费用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解决乡城县城镇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费用的请示》。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相关经费从土地增减挂钩资金中统筹保障。

三十九、审议《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乡城县林权数据整合项目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解决乡城县林权数据整合项目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要认真落实好上级要求,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乡城县林权数据整合相关工作。

四十、审议《县民政局关于拨付乡城县殡仪馆用地赔偿款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交的《关于拨付乡城县殡仪馆用地赔偿款的请示》。会议要求,县民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积极与州级部门对接,认真做好乡城县殡仪馆用地赔偿款的相关工作。

四十一、审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解决采购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及执法装备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的《关于解决采购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及执法装备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严格按照会上议定事项,严格按照相关采购程序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及执法装备采购工作,由县财政保障10万元经费。

四十二、审议《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解决四川政务服务“天府通办”分站点建设经费的请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行政审批局提交的《关于解决四川政务服务“天府通办”分站点建设经费的请示》。会议要求,县行政审批局要认真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乡城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四川政务服务“天府通办”分站点建设工作。

会议还听取了生态环境局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汇报,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确保问题全面解决、整改查处全面到位。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挖掘问题根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环保突出矛盾,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保问题增量。三要坚持动真碰硬,强化督察问责,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共抓整改的强大合力。

   席:     申剑明        

           西              

        假:扎西彭措

   邀:       白马丁真

   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高力、县委办公室青志强、政府办太机、县政协办公室何才华、县委宣传部吴国军、定波乡康彬、县发展和改革局姚孝林、县财政局付焰、县审计局肖杰、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罗霞县教育和体育局杨涛、县公安局商绍林、县民政局生呷、县自然资源局四郎泽仁、县生态环境局喻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泽仁列布、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高茂云、县交通运输局昂翁丁真、县林业和草原局丁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胡平健、泽珠、县应急管理局小洛绒尼玛、县扶贫开发局胡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空达邓珠、县行政审批局赵启明、国有投资发展集团青麦、消防大队虞潇、电力公司包俊兵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一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