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然乌沟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公众参与公示
《乡城县然乌沟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编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乡城县然乌沟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乡城县然乌沟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2)基本概况
然乌沟(克斗村以上也称热乌河)流域位于乡城县然乌乡境内,在东经99°50'~100°01',北纬28°33'~28°48'间。然乌沟为金沙江左岸三级支流,硕曲河左岸一级支流。然乌沟发源于乡城县然乌乡南部山峰,河源高程为4850m,由东南向西北纵贯然乌乡,在河口急剧弯曲转向由东向西汇入硕曲河,河口高程2550m,流域主河道天然落差2300m。流域形状为扇型,上游分为三支,水系发育,羽状小支流较多,下游支流较少,流程短,坡降较大,干流全流域面积259km2,河道长度35.1km,河道坡降48.0‰。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涉及河流规划环评工作的通知》(川环督察办函[2021]21号)要求,对未开展规划环评的河流组织编制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为按小水电清理整改要求完善环评审批手续提供支撑。
本回顾性评价报告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以及对乡城县然乌沟流域水系环境保护政策与要求,主要评价目的包括:
1)对梯级水电开发进行分析,识别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和影响目标,重点评价区域水电开发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重点评价梯级水电开发对区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影响,如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限值、生态流量的保障等。
3)从宏观层面分析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它规划等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并对梯级电站进行合理性分析。
4)基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以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二、主管及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主办部门:乡城县水利局
执行单位:乡城县曲堆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乡城县奶奶仲街6号
邮编:62785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836-5826775
邮箱:286370546@qq.com
三、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四川双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对乡城县然乌沟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自行下载填写。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IIESBK-4TT83JsAawa7Sg
提取码:9itv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本公示第二部分提供的联系方式(1.电话、2.信函、3.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联系,发表对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包括已建电站产生了哪些环境问题、对已建电站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梯级电站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从环保角度考虑对梯级电站项目建设的态度等,建设单位将在《乡城县然乌沟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