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乡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事项子项>的通知》(乡编办〔2020〕21号)文件要求,我局已取消行使“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事项的3个子项,现将这三子项的调整公示如下:
取消“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事项下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称变更备案”“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变更备案”“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经营场所变更备案”3项子项。
乡城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
2020年7月6日
乡城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 2020年6月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