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乡城县玛依河一级跌水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成都翌达环境保护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乡城县玛依河二级跌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乡城县玛依河二级跌水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乡城县玛依河一级跌水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州乡城县
建设性质:新建(补评)
投资额度:8263.04万元
建设规模:水电站最大装机容量18000kw,额定水头284m,设计流量7.52m3/s,多年平均发电量。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前往成都翌达环境保护检测有限公司联系陈工获取,联系电话:17348063246。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厂界外扩3km的范围)
4、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乡城县玛依河一级跌水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雪梅
联系电话:18048093639
电子邮箱:2142703314@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翌达环境保护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7348063246
电子邮箱:646900040@qq.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3日
附件:玛依河第二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