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在乡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会议室召开了乡城县2021年森林草原农事用火防控宣讲会。 与各涉农企业签订《森林草原农事用火防灭火承诺书》,并发放宣传资料; 组织学习《何康林副州长对乡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要求》及《甘孜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的通知》; 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乡城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封山令、禁火令和防火令相关要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切实管理好家庭成员、企业员工,不在森林草原、农田、果园及户外烧火取暖、煮食; 严格遵守民房、办公用火用电安全,不私自乱搭乱接电线,加强隐患排查,做好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家庭用火、农事用火安全,防止冬春高发季节火灾发生。 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和会议要求,始终保持临战状态,严防侥幸心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面增强底线思维,认真扛起群防群治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全面完成森林草原及农事用火防灭火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打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及农事用火防灭火硬仗。 供稿:农牧局 四郎得西
水洼乡、香巴拉镇等农牧站工作人员深入各行政村开展农业生产安全用火宣传工作,共印发“农事安全用火”宣传单500余份。
农牧站工作人员通过派发宣传单、张贴海报、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告知农牧民朋友禁止在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废旧农膜和垃圾;要加强农作物秸秆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减少长期集中堆放,严防火灾隐患;在林缘区从事农事活动时要高度注意,不吸烟、不用火、不带火入林,特别是增强老人和小孩防火意识等;如因农事用火不当引发火灾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要求农牧民群众相互转告、相互监督,有效杜绝农业野外用火不良行为。
供稿:农牧局 多吉志玛
1月23日,农牧局组成工作组深入各乡镇,指导、督查乡城县农事用火工作。
工作组一行深入各乡镇村、组、12家涉农企业、种养殖大户等重点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查工作。
督察了各乡镇“有无组织保障(成立领导机构、责任分工)?是否建立健全农事用火工作方案及农事用火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四包’责任?是否进行多种方式农事用火宣传?是否组建乡镇、村、组农事用火应急灭火队?是否有防控管理制度和专门负责人?是否报送信息?是否对‘四类(痴、傻、聋、哑)’人员进行监管?是否建立联络员?”等内容。现场向乡镇重点场所发放了乡城县农事用火宣传资料共计两百余份。
通过此次指导督查总体来看各乡镇领导机构健全、“四包”责任落实到位、报送信息及时、农事用火宣传比较到位,但出现个别种养殖大户对农事用火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的情况,针对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工作组及时提出整改。
供稿:农牧局四郎得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