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点一案。以“排查、巡查、自查、督查”等手段,精准排查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148处,编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健全完善组织指挥体系、现场救援体系和信息报送体系,加强实战演练,落实应急措施,确保隐患点应急预案覆盖率达100%,做到“一点一案”。
(2)一地一人。健全水务、气象、应急等部门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完善县、乡、村、组、点群测群防体系,发挥好乡、村两级地质灾害监测员职能作用,健全落实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专人盯防机制,确保148个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做到“一点一人”。
(3)一查一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通过悬挂保护网、修固堤坝、设立危险点指示牌、多方监测等处置措施,逐项整改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完成率100%。